多地高校涨学费个别省份达到76.67% 专家称有利于社会公平
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大学经费来源包括政府拨款、学生学费和社会捐赠等三个主要渠道。而我国大多数高校的经费过于依赖政府拨款和学生学费,社会捐赠比重太低。
广东省日前印发《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》,将广东公办普通高校整体学费标准提高20.2%。4月,江西也调整了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:调整后平均学费水平为4000元,比现行3910元提高2.3%。
事实上,早在2007年,国务院就发出“限涨令”,要求5年内各类学校学费、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的相关标准。但到2013年,高校学费开始出现一轮“扎堆涨价”的热潮,广西、福建、山东、浙江、江苏等地先后上调了高校学费,其中艺术类和医学类的学费涨价幅度较高,个别省份达到76.67%。
专家提出,按国际惯例,受教育者承担部分培养成本,有利于社会公平。但收取学费的问题在社会中一直是个敏感问题,应谨慎对待。
天津教科院相关专家表示,物价在涨,大学生培养成本在上涨,提高学费看似在情理之中,但学费标准不能突破政策规定的“红线”。应形成一个科学的评判机制后再决定,要涨得有依据有道理。目前,有的高校培养成本没有详细的清单,学费支出监督机制缺失,致使学费收支成为一笔“糊涂账”。
另有专家指出,一些高校近年来投资增长过快,导致债务负担加重,出现一边“乱花钱”一边“喊缺钱”的现象,而高额的基础设施建设成本不应包括在学费中。
湖南社科院助理研究员曾俊森:“目前不少地方测算的生均培养成本,其实并不是对发生在学生培养方面的成本进行核算,而是简单按照学校的开支进行。如今高校普遍面临行政机构臃肿、开支大等问题,无疑推高了‘学费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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